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ZZ33030GC04540204
本招标项目已由《关于佳木斯市郊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佳农局函【2020】8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省级匹配资金、县级匹配资金,出资比例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佳木斯市郊区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项目部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佳木斯市郊区财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市郊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补充建设内容项目(一)施工;
2.2建设地点:水田区位于望江镇、莲江口镇。旱田区位于大来镇、四丰乡、长发镇、西格木乡、沿江乡;
2.3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6.3万亩。其中水田面积2.5万亩,旱田面积3.8万亩(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11月10日,竣工日期为2024年05月10日,总工期181天;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招标控制价:1,809,4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8月-2023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0年10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17时00分至2023年10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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