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国道松阳段改建工程-通信设施及国防光缆迁移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35国道松阳段改建工程-通信设施及国防光缆迁移工程,招标编号:ZJZT-2023-13712],招标人为[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1)招标内容:235国道松阳段改建工程-通信设施及国防光缆迁移工程,详见图纸。
(2)预算金额:人民币9982143元(含税);
(3)建设地点:松阳县;
(4)计划工期: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如遇公路主体工程延期,根据公路主体工程工期顺延;
(5)质量标准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为下浮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投标人所报下浮率必须≥7%,否则投标将被否决。具体详见投标一览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运行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有有效合法的已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完成三证合一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的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4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若换证请提供被换证书和网站截图;
2.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2.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须在国内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累计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合同证明材料至少提供a、b两种方式中的一种。a: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b:提供框架关键页复印件,及相应的订单(委托书)或业主出具的合同结算书或发票;
2.8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不少于1人;
(2)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不少于1人。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的人员资格证书、由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等材料。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5)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中标资格的;
(6)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2.10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注:以上为必需具备条件,任何一项不满足,则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9月20日17时00分至2023年09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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