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2023年乌兰察布市森林草原防火中心办公楼监控改造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2023年乌兰察布市森林草原防火中心办公楼监控改造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20230801178)
1.2采购预算:本项目含税预算6.9万元。
1.3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签约主体: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
1.4采购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24套300万红外POE摄像头,2套广角400万星光摄像头,2套200万全景特写球型网络摄像机,2块8T监控级硬盘,5套18口全千兆智能POE交换机,3个千兆光纤收发器,3个600*600*1000综合机柜,4块46寸3.5mm工业级拼接屏等设备及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并需要对原有老化线路进行整改。
1.7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8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确定1名中选人,份额100%。
1.9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参选一览表,参选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24套300万红外POE摄像头,2套广角400万星光摄像头,2套200万全景特写球型网络摄像机,2块8T监控级硬盘,5套18口全千兆智能POE交换机,3个千兆光纤收发器,3个600*600*1000综合机柜,4块46寸3.5mm工业级拼接屏等设备及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并需要对原有老化线路进行整改。
2.2保修期:设备保修期所投产品实行“三包”(修理、更换、退货),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项目交付签署验收单之日起,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内提供免费保修。保修期满后,供应商提供维修仅收取成本费。
2.3合同履行期: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设备到货,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施工交付。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参选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安防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或同类)相关类别);
3.2参选人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近三个月(4-6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证明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3参选人应提供两份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内签署的同类项目的合同业绩,须满足单个合同业绩金额5万元及以上。
(1)同类项目是指网络监控或网络维护类业绩。
(2)须提供合同/框架协议复印件。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以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复印件;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复印件。单项合同要求能够体现服务内容、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框架协议要求能够体现服务内容、金额(金额认定以框架合同上限金额为准)、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时间以合同或框架协议中签订时间为准。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自2020年7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自(2018年7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自(2018年7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列为内蒙古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经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公示,被列入同类产品/服务的“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限制区域为全国或内蒙古范围的;
(1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参选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参选;
(1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参选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参选;
(13)自公告发出前30天至开标日(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日),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参选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参选;
(14)采购人对参选人在互联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发现参选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参选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采购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参选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的参选。
(15)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参选文件不得出现与其他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参选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情况。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 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8月2日8时30分至2023年8月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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